离职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跨省买药,但需满足参保地政策且通过异地联网定点药店直接结算,部分省份已实现“免备案”购药,具体操作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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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条件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归参保人所有,离职后仍可继续使用。目前全国多地已开通异地购药直接结算服务,需在参保地完成医保关系转移或备案(部分省份如提及已取消备案),并在异地联网定点药店刷卡支付。 -
政策差异与限制
各省进度不同:经济发达地区(如广东、江浙)普遍支持跨省直接结算,欠发达地区可能仅限省内使用。购药范围通常限医保目录内药品,且无法报销统筹基金支付部分(仅限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
操作流程建议
- 查询参保地医保局官网或小程序,确认异地购药开通状态;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找异地联网定点药店;
- 购药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卡,系统自动结算。
提示: 若参保地暂未开通服务,可保留购药票据回原籍手工报销,但流程繁琐。建议提前咨询12393医保热线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