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覆盖门诊、住院、特殊疾病及生育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800元(门诊)至3000元(住院),报销比例最高达90%(学生意外伤害门诊)或85%(基层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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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报销70%,年度限额800元。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额外享受专项报销(高血压360元/年、糖尿病600元/年)。学生及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超60元部分报销90%,限额3000元。 -
住院报销
起付线按医院等级划分:乡镇卫生院200元、三类医院300元、二类500元、市级一类1100元。报销比例从50%(一类医院)至8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累计限额3000元。 -
特殊保障
特殊病种门诊(如慢性病)按限额报销50%;生育医疗含产前检查(最高600元)及住院分娩费用,需提供生育证明。
提示:参保人员需在定点机构就医并持社保卡实时结算,跨区就诊已取消限制,但需注意药品及诊疗项目需在医保目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