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社保基数6400元是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的医保政策。这一标准基于《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明确了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
1. 适用范围
- 职工医保: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单位及其职工,其缴费基数不得低于6400元/月。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医保缴费基数也需达到6400元/月。
2. 缴费比例
- 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7.5%,个人缴纳2%。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比例为9.5%,全额由个人承担。
3. 政策依据
- 该标准依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设定,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同时保障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
4. 实际影响
- 保障范围:确保更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保体系,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 缴费责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规范医保缴费行为。
- 政策调整:2024年7月1日起实施,若未来政策有调整,将按最新规定执行。
5. 注意事项
- 缴费基数调整后,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需按新标准及时调整缴费金额,确保医保权益不受影响。
- 未达到最低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补缴差额部分,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如需进一步了解缴费基数调整的具体细节或申请流程,可咨询泉州市医保中心或登录相关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