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社保政策,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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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不低于全省统一缴费基数下限 404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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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不高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 300% (具体数值需以官方发布为准)。
二、个人缴费比例(以职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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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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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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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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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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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0.8%(已并入医疗保险)
三、计算示例
若缴费基数为 16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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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16600元 × 8% = 13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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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16600元 × 2% = 3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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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16600元 × 0.5% = 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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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16600元 × 0.2% = 3.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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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16600元 × 0.8% = 132.8元
合计 :约 1875元/月 (具体金额可能因四舍五入略有差异)。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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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比例为2025年最新政策,未来若有调整需以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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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计入职工社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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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可能面临处罚且影响个人权益。
如需更精确计算,建议结合2025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核实缴费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