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社保基数 16600 并不对应特定档次划分。厦门社保基数设置呈现多样化特点,不同保险类型、参保身份在基数范围与档次设定上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 企业职工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暂按不低于 4043 元 / 月执行,上限为 22164 元 / 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 22164 元 / 月、下限按 4433 元 / 月执行(2024 年 8 月 1 日起)。16600 元处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正常区间内,但并非基于档次划分,而是依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确定。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2025 年 1 月 1 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可在 4433 元至 22164 元之间自行申报缴费。该区间内同样不存在明确档次设定,16600 元在此范围,由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选择申报。而在 2024 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七个档次,分别为 4212 元、4914 元、5616 元、6318 元、7020 元、14040 元、21060 元,16600 元不在这七个档次之中 。
可见,厦门社保基数 16600 元不是按档次对应,而是依据不同参保情形,在相应基数区间内按规定确定。企业职工按工资申报,灵活就业人员部分情况可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