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2024年厦门社保养老金计算规则,社保基数为9500元时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如下:
一、养老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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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计算公式: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 若退休时全省平均工资为8000元,缴费指数为0.9(即按基数的90%缴费):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8000 + (9500 \times 0.9)}{2} \times 15 \times 1% = \frac{8000 + 8550}{2} \times 0.15 = 1275 \text{元}
$$
- 若退休时全省平均工资为8000元,缴费指数为0.9(即按基数的90%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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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算公式: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 假设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8000元,退休年龄为65岁(计发月数为139):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18000}{139} \approx 129.57 \text{元}
$$
- 假设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8000元,退休年龄为65岁(计发月数为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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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适用于1993年前参加工作但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
计算公式: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text{全省平均工资} \times \text{平均缴费指数}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3%
$$- 例如: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8000 \times 0.9 \times 20 \times 1.3% = 2016 \text{元}
$$
- 例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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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津贴 (30元/月)
总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如适用) + 特区津贴
示例 :
若某人基础养老金1275元 + 个人账户129.57元 + 过渡性养老金2016元 + 特区津贴30元,则总养老金约为 4550.57元 。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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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月数 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65岁为139个月,70岁为139个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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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仅适用于1993年前参加工作但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2016年之后建立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不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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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待遇 :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当地平均工资等因素相关,建议退休前咨询社保部门获取准确计算结果。
如需更精确的计算,建议提供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等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