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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医保确实存在 视同缴费年限 ,其定义、计算方式及与实际缴费年限的关系如下:
一、视同缴费年限的定义
根据武汉医保政策,视同缴费年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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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指《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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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指按统账结合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二、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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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截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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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退休时认定的缴费年限(不含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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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31日以后参保的,视同缴费年限截止至200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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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认定
- 退出现役军人服役年限、参保人在统筹范围外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等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与实际缴费年限的结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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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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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缴费满30年且实际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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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累计缴费满25年且实际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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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 若缴费年限未达标,退休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次性补足应缴费用,补缴后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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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视同缴费年限不计入个人账户,但计入医保缴费年限计算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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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规则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制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解释,确保权威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