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卡内的钱用完后,报销需满足起付线标准并分阶段按比例结算。门诊自费超过1500元后医保介入报销,住院则直接由统筹账户支付。关键点:①账户余额用尽不影响报销资格;②不同医院等级报销比例差异显著(社区医院最高90%);③退休人员享受更高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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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与起付线
医保卡余额用完后,门诊需先自付1500元起付线,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在职职工社区医院报90%,三级医院70%)。住院费用直接由统筹账户结算,个人仅承担自付部分。退休人员起付线降至1300元,报销比例提高5%-10%。 -
报销比例与分段规则
- 门诊:在职职工在社区医院报销90%,其他医院70%;70岁以下退休人员非社区医院报85%,70岁以上统一报90%。
- 住院:年度封顶20万元,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急诊留观费用按住院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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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与材料
就医时出示医保卡自动结算,无需垫付再报销。零星报销需在费用发生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发票、诊断证明、医保卡复印件),通过“随申办”APP可线上申请,15个工作日内款项划入银行账户。 -
特殊情形处理
异地急诊需提前备案,否则报销比例降低20%。家庭共济网成员可共享历年账户结余资金支付自费部分,但当年账户仅限本人使用。
提示:定期查询医保余额与报销记录,优先选择社区医院以降低自费成本。若对报销金额存疑,可凭《医疗费用报销计算表》至医保中心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