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和保障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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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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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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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但普遍不低于400元。
二、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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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2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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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报销比例70%,起付线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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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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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30种)
报销比例70%,起付线12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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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参保人员无需额外缴费,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累计报销比例可达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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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于2月25日截止,需按时参保以享受待遇。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年及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