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65%,最高可报销500元。
1.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报销比例:65%。
- 最高报销额度:500元。
- 起付标准:不设起付标准。
参保居民可自愿选择一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并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码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签约,自签约之日起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 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60%。
- 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0%。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0%。
从2025年1月1日起,将参保人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按照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进行报销。
3. 门诊慢特病报销
- 起付线:200元(精神障碍病种无起付线)。
- 报销比例:根据病种不同,报销比例在50%到80%之间。
门诊慢特病包括恶性肿瘤的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等21种疾病。
4. “两病”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60%。
- 最高报销额度:高血压患者每年不超过300元,使用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每年不超过600元。
“两病”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后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待遇。
5. 异地门诊就医报销
- 省内其他地市: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省外其他地市:分为长期异地备案人员和临时就医人员,长期异地备案人员在备案地门诊就医报销标准与参保地政策一致,临时就医人员中居民医保参保人不降低报销比例,职工医保参保人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6. 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二次支付
- 报销比例:6000元以上(含6000元)至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
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支付。
以上就是济南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