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并非“万能报销”,遇到非定点就医、医保目录外项目、工伤/第三方责任等情况时需自费。 本文梳理8类常见不报销情形,帮助参保人避免因认知盲区导致的经济损失。
- 非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急诊除外)。医保仅报销定点机构的合规医疗行为,私立诊所、非签约医院等产生的费用需自行承担。
- 医保目录外消费。整形美容、减肥手术、进口特效药等未纳入目录的项目,以及健康体检、养生保健等非治疗性支出均不报销。
- 工伤与第三方责任。工作中事故由工伤保险支付,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需责任方赔偿,医保均不重复报销。
- 未达起付线或超封顶线。门诊/住院费用未超过当地起付标准(如700元)或年度累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如2万元)的部分需自付。
- 断缴期间医疗费。职工医保断缴超3个月后,等待期内发生的费用报销比例降至50%或直接不予支付。
-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疫苗接种、传染病筛查等公益性服务由国家公共卫生资金覆盖,医保不重复支付。
- 境外就医费用。港澳台及其他国家地区的医疗支出,即使保留票据也无法通过医保报销。
- 非转诊的跨机构门诊。未经转诊程序到非选定医院就诊(非急诊情况),医保基金拒绝支付。
建议参保人就医前确认机构资质、查询药品目录,并保持缴费连续性。遇到第三方纠纷或工伤时,及时向责任方或工伤保险申请赔付,避免误用医保资格导致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