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
根据贵州省职工医保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与最低缴费年限
-
基础缴费年限
-
男性 :累计缴纳满25年
-
女性 :累计缴纳满20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缴费年限未达标,需以退休时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一次性补缴至最低年限,补缴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
-
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全省统一标准 :实际缴费年限需满足:
-
自2017年1月1日以后参保:≥10年
-
2016年12月31日前参保:≥15年
-
2002年12月31日前参保:按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通常较长)。
-
-
二、特殊情况说明
-
跨省流动职工 :在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可转移,但统筹基金不转移,实际缴费年限在贵州省内合并计算。
-
退役军人及涉军人员 :其服役年限或军队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职工医保缴费总年限。
三、缴费年限计算规则
-
合并计算原则 :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互认、合并计算为贵州省内实际缴费年限;
-
跨省转移的省外实际缴费年限也纳入缴费总年限计算。
-
总结
企业职工需累计缴纳医保满25年(男性)或20年(女性),且实际缴费年限达标,退休后才能终身享受医保待遇。若未达标,需补缴至最低年限。缴费年限的计算规则适用于省内流动、跨省流动及特殊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