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参保人群及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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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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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住院每90天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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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患者连续住院超过180天需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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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在本市指定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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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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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90%(灵活就业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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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85%(灵活就业人员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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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80%(灵活就业人员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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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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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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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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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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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80%(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药品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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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非基层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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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报销额度 :职工300元/月,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在校生)1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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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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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病种 (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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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85%,基药制度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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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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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病种 (如肿瘤、重大疾病):
- 家庭病床按一级医院标准(150元起付),急诊留院观察按三级医院标准(5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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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标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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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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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2%(职工)/6.5%(灵活就业人员)。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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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备案,报销比例可能降低(如未经转诊报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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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和住院均设限,超过部分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广州职工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