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备案后结算
根据2025年新疆异地就医备案新规,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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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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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内异地就医需选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或具体师市(如乌鲁木齐市选择“兵团本级”,其他地区选择对应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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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筹地(如海南、西藏)可备案至就医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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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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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备案(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6个月内不得变更就医地,但可随时回参保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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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备案无时间限制,可随时变更就医地或取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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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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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医保卡、异地就医证明(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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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签字、科主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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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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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结算
- 在备案地开通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住院费用,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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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医院网络故障等特殊原因无法联网时,需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参保地政策手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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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报销
- 出院后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住院发票、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窗口办理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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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跨省就医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就医,如无转院证明则少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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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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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备案期间变更就医地需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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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备案可随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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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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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需在院端完成备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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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需在有效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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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线上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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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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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保服务平台 :微信/支付宝搜索或下载APP办理。
以上流程及材料要求综合了兵团及省级政策,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