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根据2024年重庆市职工医保政策,两病门诊报销比例及相关细则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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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在职人员(含个人一档和二档参保)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 60% ,在三级医疗机构为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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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退休人员(含个人一档和二档参保)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在在职人员基础上增加 10个百分点 ,即 70% ,三级医疗机构为 60% 。
二、报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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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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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100元/年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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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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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4000元/年
四、报销范围
包括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国谈药品门诊保障等已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 不计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 。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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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即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期间产生的费用可累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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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度累计费用未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则按比例报销;若超过则停止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