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红河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可通过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全额费用。 关键步骤包括:备案成功即时生效、持卡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目录、就医地比例”政策。若因特殊情况未能直接结算,可凭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直接结算流程
备案成功后,持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到全国开通异地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费用和门诊慢特病费用(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可直接结算。结算时,医保支付部分由系统自动扣除,个人仅需缴纳自付部分。 -
手工报销材料与流程
若就医机构未开通直接结算,需保存以下材料回红河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住院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社保卡及银行账户信息。
- 门诊慢特病: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社保卡及银行账户信息。
提交材料后,医保部门按参保地政策核算报销金额,款项拨付至指定账户。
-
报销待遇规则
- 住院费用:执行参保地(红河)的医保目录,但起付线、报销比例按红河标准。
- 门诊费用:执行就医地目录,报销比例按红河政策。跨省异地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差额通常为10%-20%。
-
特殊情况处理
- 急诊未备案:视同已备案,出院前补办手续即可直接结算。
- 补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红河医保小程序补办,生效后回溯结算。
提示:建议优先选择开通异地结算的定点医院,并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查询备案状态及结算记录。若遇报销问题,可拨打红河医保中心电话(如0873-372442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