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洛阳市异地就医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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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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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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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20元后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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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40元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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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在职职工高10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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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患者:基层门诊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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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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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1100元、一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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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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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三级医院85%、二级65%、一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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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三级医院90%、二级85%、一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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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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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一级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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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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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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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临时异地就医,正常转诊比例与本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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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如急诊、旅游)报销比例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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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 包括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工作者等,备案后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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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特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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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按就医地执行,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执行(如洛阳80%、郑州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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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治疗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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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案与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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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传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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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7月起,河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材料进一步简化,部分材料可后续补充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洛阳市医保体系,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待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