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工医保需累计缴费满25年(含宁波实际缴费至少5年)才能终身享受退休待遇,若退休时未缴满可一次性补足或按月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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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职工医保累计缴费需满25年,且宁波本地实际缴费不得少于5年。退休时未达此标准,可选择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一次性补缴或按月延续缴纳。 -
补缴规则
- 一次性补缴:按退休时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计算,补足剩余年限费用。
- 按月延缴:延缴期间享受在职医保待遇,缴费基数和费率参照灵活就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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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2001年前参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但需满足最低15年总年限要求。
提示:具体补缴金额和流程建议咨询宁波医保经办机构,确保退休后医保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