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用
因公司未交医保导致无法报销时,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要求单位承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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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协商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医保或承担医疗费用。保留好医疗票据、费用清单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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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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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若协商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垫付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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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单位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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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社保机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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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向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其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医保,并可申请加收滞纳金(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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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先行支付
若单位欠缴期间发生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可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申请先行支付,基金支付后有权向单位追偿。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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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承担
单位未缴医保导致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劳动者垫付后可依法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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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的,社保机构可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加收0.5‰/日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罚款金额可达欠缴数额的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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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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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人负担的,由第三人支付;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的,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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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就医的,单位不得以未缴医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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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优先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争议,诉讼周期较长且成本较高。若单位拒绝承担责任,可结合社保投诉和法律诉讼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