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提取需根据地区政策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一、一般情况(全国统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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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直接提取现金
退休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医疗费用支出,不得直接提取现金或用于其他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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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允许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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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由继承人凭死亡证明提取账户余额(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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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出国或出境定居 :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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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地区试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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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年满70周岁且个人账户余额超过3000元的退休人员,可按比例支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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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不支持直接提取现金,但可通过"随申办"平台将余额转换为健康消费券,用于指定健康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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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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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退休满5年且年龄超65周岁者,每年可申请提取账户余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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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退休满10年者可一次性提取50%余额,已累计5.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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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困难时,可申请一次性提取账户全部余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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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较大 :医保政策存在明显地区差异,建议退休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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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操作风险 :非本人证件或虚假材料提取可能导致账户冻结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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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账户与医保账户分离 :若需使用账户资金,建议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或转入银行卡。
全国大部分地区退休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提取,仅限医疗用途;少数地区试点开放部分功能,需结合自身情况了解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