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门诊医保报销限额根据参保类型和待遇类别有所不同,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度限额130元/人,职工医保在职/退休人员分别为800元/1000元,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另有专项保障(高血压200元/年、糖尿病300元/年)。以下是具体分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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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普通门诊
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70%,年度支付限额130元/人。门诊特殊疾病分为Ⅰ类(按病种设限,报销70%)和Ⅱ类(参照住院报销,起付线600元后报销75%)。 -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在职职工起付线200元、退休人员150元,报销比例50%-60%(退休人员提高10%),年度限额在职800元、退休1000元。单建统筹人员限额400元。 -
高血压糖尿病专项保障
“两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报销50%,无起付线,高血压限额200元/年,糖尿病300元/年,合并患者限额叠加。
门诊报销政策兼顾普通需求和慢性病管理,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就医频次与机构等级,以最大化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