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需满足15年(连续不间断)或20年(累计),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具体规则以2009年1月1日为分界点:此前参保的个体人员累计满15年即可;此后初次参保需满足连续15年或累计20年。关键亮点包括:成德眉资四市缴费年限互认、断缴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退休前停缴将丧失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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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前后参保差异
2009年1月1日前参保的个体人员,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此后初次参保需选择连续15年或累计20年。单位在职职工需连续缴费至退休年龄,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后重新参保需累计满20年。 -
年限计算与补缴规则
连续缴费要求无断缴(断缴4个月以上需重新计算连续年限),累计缴费允许中断但需总和达标。不足年限者退休时需一次性补缴,例如累计差5年则补缴5年费用。 -
成德眉资互认与查询方式
四市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可通过“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天府市民云”查询缴费记录。退休时优先选择参保时间最长的地区办理手续。 -
断缴影响与待遇衔接
退休前停缴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单位职工不得停保。灵活就业人员断缴后需重新等待6个月待遇期,且补缴仅限中断后4个月内。
提示:建议参保人定期查询缴费记录,确保连续或累计年限达标,退休前规划补缴方案以避免待遇中断。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参保或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