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参保单位名称需根据个人就业类型填写:在职人员填实际工作单位全称,灵活就业人员填个人姓名或个体工商户名称,劳务派遣人员填派遣机构名称,确保与社保登记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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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填写规范
参保单位名称需与劳动合同一致,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如“XX有限公司”),不可用简称。单位性质需对应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分类,并加盖公章确认。 -
灵活就业人员填写方式
- 个体工商户:填写营业执照上的个体工商户名称。
- 自由职业者:直接填写个人姓名,无需单位信息。
- 临时或兼职工作:若无固定单位,可填写实际用工方名称或选择“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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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工类型处理
劳务派遣人员需填写劳务派遣机构全称,而非实际用工单位。退休返聘人员若由原单位参保,仍填写原单位名称。
提示: 填写前需核对单位社保登记信息,避免因名称不符导致参保失败。跨地区参保时,单位名称需与当地医保系统登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