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住院、门诊、特殊病种等医疗费用,覆盖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三大目录,其中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部分自付。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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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费用
在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报销比例依次为65%、60%、50%。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前7日的费用也可报销。 -
门诊费用
- 普通门诊: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0%,年封顶线400元;大学生报销比例80%,封顶300元。
- 特殊病种门诊:如高血压、糖尿病等34种疾病,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50%-70%,部分病种年报销限额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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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诊疗项目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甲类(全额报销)和乙类药品(部分自付后报销),以及符合标准的诊疗服务、医疗服务设施。 -
其他待遇
包括生育分娩医疗费用、大病保险等,部分群体如低保户还可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参保时需注意医疗机构等级和病种认定要求,合理规划就医以最大化报销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