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医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在暂停缴费期间不会清零,具体说明如下:
一、缴费年限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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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年限不因断缴清零
参保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在第4个月(含)前补缴,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正常享受。
若断缴超过3个月,则无法补缴,视为断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会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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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不累计缴费年限
城乡居民医保按年缴费,每年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失效,需次年重新参保,缴费年限不累计。
二、个人账户余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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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期间余额不清零
无论缴费是否中断,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均会保留,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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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缴满3个月的影响
若连续停缴满3个月,次年重新参保时,个人账户可能按最低档缴费基数计息,但不会清零。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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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责任
若因单位原因断缴,需由单位补缴,个人原因断缴可自主选择是否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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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恢复条件
补缴后需等待医保系统重新核定待遇,一般需1-3个月。
成都医保暂停缴费4年不会导致缴费年限或个人账户清零,但需注意补缴时效和待遇恢复流程。建议避免长期断缴,以免影响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