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
福清医保报销范围覆盖多层次保障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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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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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头付费覆盖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参保人员门诊合规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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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费用取消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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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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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种收付管理的病种(如全髋关节置换术、阑尾炎切除等10种)实行按病种付费,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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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收付费改革病种同样适用按病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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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差异显著:三级医院85%-87%、二级医院80%-87%、一级医院90%-92%、基层医疗机构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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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 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特病,参保人员备案后门诊合规费用可报销。
二、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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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及住院大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超14万元(2023年标准)部分可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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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保障病种扩大至22种,实行“定点救治、定(限)额补偿”。
三、补充保险与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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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补充保险
- 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费用由补充保险赔付,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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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 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仍需自付的医疗费用进行救助,覆盖住院、门诊特殊病种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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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退休职工住院报销比例高于在职职工(如三级医院退休职工87.5%,在职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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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普通门诊费用按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药品费用取消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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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项目 :美容整形、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5类诊疗项目及自费药品、材料等不纳入报销范围。
以上政策综合了门诊、住院、特殊病种及大病保障,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降低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