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连续缴纳医保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停止缴纳医保费用,退休后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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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5年
对于2009年1月1日前已参保的个体人员,若累计缴费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停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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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20年
对于2009年1月1日后的参保人员,需满足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方可停止缴费。
二、退休条件
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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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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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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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退休手续(如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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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影响
若在未达到退休年龄前中断缴费,需补缴中断年限。例如,45岁退休但缴费不足15年,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否则退休后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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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与缴费年限的关系
若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20年,养老金可能低于持续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如60岁)的情况。例如,某网约车司机若45岁停缴,退休后养老金可能减少40%。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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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规划缴费 :建议在55-60岁前完成累计缴费,避免因断缴影响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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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政策变动 :医保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如12345热线)确认最新细则。
连续缴纳医保满15年且满足退休条件后,可停止缴费并享受终身医保待遇,但需注意缴费中断对养老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