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转移接续的关键在于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通常需在原参保地停保后,到新参保地办理登记并提交转移申请,流程涉及3个核心环节:原参保地停保、新参保地登记、医保关系转移衔接。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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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办理停保
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原参保地(老家)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停保,需确认缴费状态无欠费。部分省份支持线上停保(如当地政务APP或医保小程序),停保后原医保待遇立即终止。 -
新参保地申请登记
在市区常住地医保中心或街道服务中心办理新参保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明)等材料。注意两地参保时间需无缝衔接,避免断缴影响待遇(如断缴超过3个月可能有等待期)。 -
提交转移接续申请
通过新参保地医保窗口或线上平台(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转移,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移成功后,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实际年限累计规则以当地政策为准)。
特别提醒:转移流程通常需15-30个工作日,期间可凭转移凭证在定点医院先行垫付医疗费,后续报销。建议避开年底业务高峰期办理,并提前咨询两地医保局热线(区号+12393)确认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