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医保注销需在单位终止30日内办理,核心步骤包括:结清欠费、提交注销申请材料(含批准文件)、窗口或线上办理。 关键要求为无欠费、无在保人员、无待遇享受者,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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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单位因破产、合并、撤销等依法终止时方可申请,需确保医保账户无欠费、无参保人员及未结待遇。若存在历史欠费或未处理报销,需先完成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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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需提供《单位注销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批准注销的法律文书(如破产裁定、撤销文件等)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线上办理可上传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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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窗口办理:携带材料至医保经办窗口提交,审核通过后即时办结。
- 线上办理:通过政务平台(如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传材料,审核结果在线反馈。部分区域支持邮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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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注销后单位医保账户永久关闭,恢复需重新参保。
- 经办人需核对材料完整性,常见错误包括未填写批准文件名称、遗漏公章或联系方式。
提示: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中心确认材料细节,避免因遗漏延误注销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