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电子凭证全国通用,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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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标准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确保跨区域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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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互认
参保人持电子凭证可在全国所有支持医保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使用,无需重复备案或携带实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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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渠道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激活和使用,医疗机构通过扫码完成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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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保障
采用实名认证、国产加密算法和动态二维码技术,确保个人信息和医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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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截至2025年5月1日,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开通使用,未来将逐步覆盖全国。
注意事项 :若需在异地使用,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完成异地就医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