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医保政策规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
-
男性 :累计缴费满30年(含重庆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
女性 :累计缴费满25年(含重庆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二、退休条件
-
缴费年限 :需同时满足“30年(男)/25年(女)”的基本缴费年限和“10年(重庆实际缴费)”的年限;
-
待遇享受 :达到条件后,无需再缴纳基本医保费,但需继续缴纳大额医保费。
三、特殊说明
-
视同缴费年限 :200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补缴政策 :未达到最低年限的参保人员,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满年限;
-
退休年龄 :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退休,但需满足缴费年限要求。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居民医保 :按年缴费,缴费年限计入职工医保总年限;
-
大额医保 :退休后仍需缴纳大额医保费,直至死亡。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规定与地方细则,确保参保人员退休后能获得基本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