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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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标准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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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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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支付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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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支付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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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个人支付比例为50%。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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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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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为300元,退休人员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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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为600元,退休人员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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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为800元,退休人员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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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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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为90%,退休人员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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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为88%,退休人员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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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为85%,退休人员为90%。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人员如要足额享受医保待遇,则需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若年限不够,每少一年,其享受的医保待遇标准相应降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