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宁波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9070元,下限为3815元,单位和个人合计缴费比例约37.25%(以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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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标准
宁波2020年社保基数上限为19070元(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3815元(月平均工资的60%)。若实际工资介于两者之间,按实际工资申报;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分别按上限或下限计算。 -
缴费比例明细
- 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
- 医疗+生育保险:单位9.25%+0.5%,个人2%;
- 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费率缴纳,个人不缴费;
- 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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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计算示例
以基数下限3815元为例:- 单位缴纳:3815×(14%+9.25%+0.5%+0.5%+行业工伤费率)≈约920元;
- 个人缴纳:3815×(8%+2%+0.5%)≈约400元;
合计约1320元/月(不含公积金)。
灵活就业或个体劳动者可按基数下限缴费,部分情况可免申报自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