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浙江省及宁波市社保政策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发生了变化。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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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2024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2024年宁波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655元,因此2025年缴费基数上限为 38655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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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2024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即 2490元/月 。
二、社保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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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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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 16% (原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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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仍为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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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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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 8.5% (原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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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仍为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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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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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 0.5% (原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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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仍为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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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浮动,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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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仍为 0.6% ,个人不缴费。
三、缴费金额计算示例
以缴费基数16000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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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16000×16% = 2560元,个人缴费16000×8% = 1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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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16000×8.5% = 1360元,个人缴费16000×2% = 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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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16000×0.5% = 80元,个人缴费16000×0.5% = 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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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及 生育保险 :单位缴费16000×2% = 320元(工伤保险),单位缴费0.6%(生育保险)。
合计 :单位每月缴纳约5632元,个人每月缴纳约3200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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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以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与就业人员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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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上限为38655元,下限为2490元,单位与个人比例5%-12%。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具体以宁波市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