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宁波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若个人缴费基数为12,500元,各项社保费用扣除情况如下(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16%-20%):
一、社保缴费明细
-
养老保险
-
个人缴费比例:8%
-
月缴金额:12,500元 × 8% = 1,000元
-
-
医疗保险
-
个人缴费比例:2%
-
月缴金额:12,500元 × 2% = 250元
-
-
失业保险
-
个人缴费比例:0.5%
-
月缴金额:12,500元 × 0.5% = 62.5元
-
-
工伤保险
-
个人缴费比例:0.2%
-
月缴金额:12,500元 × 0.2% = 25元
-
-
生育保险
-
个人缴费比例:0.8%
-
月缴金额:12,500元 × 0.8% = 100元
-
合计 :个人月缴社保费用约为 1,443.5元 (不同单位可能因缴费比例微调略有差异)
二、注意事项
-
缴费基数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2024年可能已调整至新标准,需以宁波市社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
单位缴费差异
单位可能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实际缴费金额可能略有不同。
-
其他扣除项
若存在个人账户储存额、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需从缴费基数中扣除相应金额后再计算。
建议通过宁波市社保网或当地社保机构查询最新缴费基数及比例,以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