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社保基数11400元的参保人员,每月医保卡个人账户计入金额约为387.6元(45周岁以下)或421.8元(45周岁及以上),具体金额根据年龄段对应的计入比例计算。个人需按月缴纳医保费用228元(缴费基数×2%),单位承担部分约969元(缴费基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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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资金构成
医保卡资金分为当年账户和历年结余账户。当年账户按缴费基数的固定比例计入:45周岁以下为3.4%,45周岁(含)至退休为3.7%。以11400元为基数计算,每月计入金额分别为387.6元和421.8元。这部分资金可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或医保目录内药品。 -
缴费比例与分担
职工医保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个人缴纳2%(11400×2%=228元/月);
- 单位缴纳8.5%(含0.5%大病保险和生育保险),约969元/月。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承担10.5%的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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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与使用规则
当年账户资金优先用于门诊医疗,用完后需自付“自负段”费用(45周岁以下900元/年,45周岁以上600元/年),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住院费用则按起付线和分段报销规则结算,历年账户可抵扣自付部分。
提示:实际医保待遇可能因政策调整或区域细则差异而略有不同,建议通过宁波市人社局官网或“浙里办”APP查询实时数据。参保人员可通过优化就医选择(如社区医院报销比例更高)和合理使用历年账户余额,降低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