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宁波,社保基数的差异会影响个人和企业的社保费用缴纳情况。社保基数为4700元和5000元时,个人和企业的缴费金额会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区别:
缴费金额差异
- 养老保险:
- 基数为4700元时,个人缴纳400元(4700×8%),单位缴纳750元(4700×15%)。
- 基数为5000元时,个人缴纳400元(5000×8%),单位缴纳750元(5000×15%)。
- 医疗保险:
- 基数为4700元时,个人缴纳100元(4700×2%),单位缴纳425元(4700×8.5%)。
- 基数为5000元时,个人缴纳100元(5000×2%),单位缴纳425元(5000×8.5%)。
- 失业保险:
- 基数为4700元时,个人缴纳25元(4700×0.5%),单位缴纳25元(4700×0.5%)。
- 基数为5000元时,个人缴纳25元(5000×0.5%),单位缴纳25元(5000×0.5%)。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 基数为4700元和5000元时,单位缴纳金额均为22.5元(4700×0.45%)和0元。
缴费比例差异
-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均为8%和15%。
-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均为2%和8.5%。
-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均为0.5%。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0.45%和0。
总的来说,社保基数对于社保缴费金额具有直接的影响。在宁波,无论是选择4700元还是5000元作为社保基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均保持不变。缴费基数的不同会导致总缴费金额有所差异。在选择社保基数时,个人和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