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南京医保卡在宿迁的使用情况需根据参保状态和就医地政策综合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与结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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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南京参保人员需在宿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申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原南京医保卡)。备案可通过“我的南京”第三方平台或线下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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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要求
南京与宿迁需实现医保联网,且宿迁的医疗机构需为异地就医定点结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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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完成备案并申领新卡后,南京医保卡可在宿迁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门诊、住院等费用,报销比例与南京本地一致。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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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若未提前备案或未申领新卡,南京医保卡在宿迁将无法直接结算,需先自费垫付,回南京后通过报销流程申请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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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若在宿迁长期居住(如工作),需按异地长驻人员流程办理备案,具体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明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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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若在江苏省内其他城市(如泗县)就医,南京医保卡同样可享受异地直接结算,无需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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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范围
医保卡仅覆盖医保目录内的费用,门诊、住院等费用可按规定比例报销,个人自费部分需自行承担。
建议办理前通过南京医保公众号或线下经办机构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顺利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