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泰州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根据泰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政策,2023年及之后调整的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如下:
一、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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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2024年泰州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 4879元/月 ,按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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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上限暂按 24396元/月 执行,按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但需在上下限范围内申报,2024年泰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 4879元至24396元 。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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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工资低于下限标准,将按下限值缴费;若高于上限,则按上限值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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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后,参保单位及职工因基数调整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结论
15100元超出了泰州市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24396元),因此不符合当地社保缴费标准。若需提高缴费基数,需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更高档次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