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单位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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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19,935元/月
该标准适用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22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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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3,125元/月
适用于各类企业职工,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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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19%,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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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8%+1%(医保基金),个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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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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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5%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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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构成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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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以202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准,结合扬州市实际情况确定。
四、历史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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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标准 :上限16,800元,下限2,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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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调整后 :上限16,800元,下限2,550元(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下限提高至2,7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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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调整后 :上限19,935元,下限3,125元。
注意 :若您的工资低于下限,将按下限值计算缴费;若高于上限,则按上限值执行。建议以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