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部门或劳动部门
公司不给缴纳医保属于违法行为,受以下部门监管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主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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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及费用征收工作。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社保部门可责令限期补缴,并依法加收滞纳金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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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原劳动监察部门)
监察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可对未缴社保的单位进行调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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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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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劳动保障监察平台或12333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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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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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可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赔偿因未缴社保造成的损失(如医疗费用、工伤赔偿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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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便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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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社保补缴一般需在欠缴之日起1-2年内提出,超过时效可能影响赔偿权益。
若公司拒绝配合处理,可联合其他受影响的职工共同维权,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