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安市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9400元属于 缴费基数上限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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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标准
2023年淮安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4496元 (即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若单位或职工月工资超过该数值,则按14496元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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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淮安市直、清河、清浦等市区,以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新城等区域。其他各县区(如洪泽区、金湖区等)的月缴费基数上限可能低于此数值(如1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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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的设定旨在平衡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与职工负担,确保社保待遇的可持续性。
注意 :若单位或职工月工资低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该基数下限(如淮安市区2200元、其他县区1920元)计算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