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外省就医门诊可以直接结算,但需满足三个条件:提前备案、选择开通服务的定点医院、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目前全国97.6%统筹区和12万家医疗机构已开通该服务,覆盖91.7%的县区,门诊累计结算超10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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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跨省就医前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线上备案,无需返回参保地。备案类型分为两类:- 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常驻工作)
- 临时外出人员(如转诊、急诊)。住院备案自动开通门诊结算,门诊慢特病需单独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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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规则
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能报什么:药品、诊疗项目按就医地标准;
- 报多少: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按参保地标准。例如,北京参保人在上海就医,药品目录按上海规定,但报销比例仍按北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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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 备案后,在就医地选择已开通跨省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可通过APP查询);
- 结算时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码,医院直接扣减医保报销部分,个人仅支付自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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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未备案:可补办备案后申请手工报销,但需先垫付费用;
- 医院未开通服务:需保存票据回参保地报销,待遇不变。
提示:实时结算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建议就医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医院开通状态,并确保备案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