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等级及保障层次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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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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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100元、300元、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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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调整后,起付线统一为1000元(特殊人员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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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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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90%、7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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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调整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10%,即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55%、一级医院65%、社区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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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022年统一调整为30000元,较原标准提高10000元。
二、特殊群体与补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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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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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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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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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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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0元(特殊人员50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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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40%-80%比例报销(特殊人员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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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 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50%,设置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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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门诊费用1800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50%(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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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备案后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与住院级别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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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材料分类 :乙类、丙类项目需个人先自付15%、30%后再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6-2025年期间的调整,具体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