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电子凭证绑定时上传的户口本应当由本人提供。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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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认证要求
每个医保电子凭证需通过实名认证绑定,且仅限本人使用。即使医保卡支持家庭成员共用,仍需每个成员单独完成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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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被绑定人户口本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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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已注册参保人绑定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父母),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传 被绑定人 的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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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家庭成员与参保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单独添加账户并上传对应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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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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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保基金支付需符合药品目录等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以户主(如户本第一页登记人)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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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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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身份证号仅能绑定一个医保账户,若需为他人绑定,需先解除当前账户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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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前需确认家庭成员关系及户籍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一致,避免影响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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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上传的户口本应为本人提供,并确保与实名认证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