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职工医保并不意味着同时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保险是两种不同的社会保险,具体区别如下:
一、险种性质与缴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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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属于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障项目,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主要用于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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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
属于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障项目,同样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于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缴费年限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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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通常要求累计缴费满25年(300个月)才能退休并享受待遇,但部分地区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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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 :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领取养老金。
三、政策中的“视同缴费年限”规定
根据2005年3月31日前的政策,若个人在这段时间内缴纳过职工养老保险,其缴费年限可 视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无需再补缴医疗保险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但这一政策仅适用于2005年3月31日前参保人员,且不同地区具体执行存在差异。
四、灵活就业人员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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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必须同时缴纳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保险 ,两者不可单独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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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经济压力选择只缴纳职工医保,将无法享受职工医保报销,但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需单独缴费)。
总结
职工医保与职工养老保险是独立的社会保险项目,缴费后分别享受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若需同时获得两者待遇,需依法同时缴纳;若因政策优惠享受“视同缴费年限”,也需满足各自险种的缴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