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工医保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6%-7.5%,个人缴费比例为2%,灵活就业人员则按8%全额缴纳。长期护理险额外收取0.15%-0.3%的费用,具体比例因地区及单位类型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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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企业单位一般缴纳6%-7.5%(如南宁企业为6%,自治区本级企业为7.5%),机关事业单位多为6%-6.4%。缴费基数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若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则按60%计算,高于300%则按300%封顶。 -
个人缴费比例
在职职工统一按2%缴纳,从工资中代扣。灵活就业人员需全额承担8%的费用,基数通常为社平工资的60%(如3718.2元/月)。 -
长期护理险附加费用
在职职工单位与个人各缴0.15%,退休人员仅个人缴纳0.15%;灵活就业人员按0.3%单独缴纳,基数与医保一致。
总结:广西职工医保采用“单位为主、个人为辅”的分担机制,不同地区及人员类型缴费比例略有浮动,灵活就业者需全额自缴。参保时需注意当地最新基数及政策调整,确保缴费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