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医保在乌鲁木齐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一级医院报销65%(起付线100元),二级医院报销60%(起付线200元),三级医院报销55%(起付线600元),门诊急诊超20元部分按70%报销(上限900元),大病保险对高额自付费用提供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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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报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急诊/儿科门诊的合规费用,20元以内自付,超过部分按70%报销,年度最高报销900元。 -
住院报销标准
- 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报销65%;
- 二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60%;
- 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55%。
转外就医或异地安置按65%报销,同一等级医院年度内多次住院不重复支付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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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高额费用分担
年度内门诊大病或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2.1万元(困难人员1.05万元)可触发大病保险,对超出部分二次报销。
提示:具体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规定,建议提前确认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及转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