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社保基数4600元属于当地最低缴费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对应养老、医疗等险种的缴费下限,直接影响个人社保待遇和单位用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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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该基数适用于常州市企业职工(单位与个人共同缴纳)及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全额缴纳)。企业需按此基数申报职工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这一档或更高标准。 -
险种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736元/月),个人缴纳8%(368元/月)。
-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7.5%(345元/月),个人缴纳2%(92元/月)。
-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比例分摊,总缴费额约为基数25%左右(约11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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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保待遇的影响
- 养老金:缴费基数越低,未来养老金水平相应降低。
- 医保报销:享受统一医保待遇,但个人账户金额减少。
- 失业金:领取标准与缴费基数挂钩,4600元基数对应较低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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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规要求
企业必须按职工实际工资申报基数,工资低于4600元的按此下限执行,虚报或未足额缴纳将面临稽查风险。
提示: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经济能力选择更高基数以提升未来待遇,企业需依法合规缴费避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