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医保所需材料需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主要分为两种情形:存在劳动争议和不存在劳动争议。以下是具体要求:
一、不存在劳动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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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与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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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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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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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与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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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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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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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财务凭证
- 补缴期间工资发放的财务凭证及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财务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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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 养老补缴证明材料(如退休证、离职证明等)
二、存在劳动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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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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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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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整改指令书》(如劳动监察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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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劳动关系证明
- 职工工资发放的财务凭证及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财务章)
补缴流程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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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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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经稽核、复审后办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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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烟台)需通过官网下载《社会保险补缴稽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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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限制
- 个人无法直接补缴医保,需通过原单位或第三方机构办理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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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劳动争议补缴需在仲裁或诉讼时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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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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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利息 :补缴费用需包含欠缴金额、滞纳金及利息
以上材料需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建议提前与单位沟通确认。